钱民辉在《西北民族研究》2005年第4期撰文,提出了“民族教育和谐论”的观点。民族教育和谐论的核心概念是公平、公正、合理。所谓公平,是指在教育机会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追求教育机会的平等要从量的要求提升到质的追求。所谓公正,是指在教育选择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要正确对待文化的统一性和多元性的关系,不能把民族教育定位成“现代大学制度必经的途径地”,走入应试教育的误区。所谓合理,是指在教育政策、教育资源配置、教育对文化的选择以及教育布局方面是否能满足国家对少数民族成员的教育要求,又能满足少数民族群体接受适当教育的要求。应当根据民族地区社会、文化发展的特点,表现在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提高当地的生产活动、提升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质量上。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2007-8-31)